大屯派出所、西平派出所“两兄弟”联手帮助迷路老人找到家。 大屯派出所供图
独特的地理位置,让大屯镇和西平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增进友谊,促进发展,共建和谐,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两地派出所建立边界地区警务协作、治安联防、治安联巡、治安联调机制,共同维护边界治安稳定,社会和谐。
2021年3月初,微山县的一名女子因患有轻微精神疾病离家出走。当地警方通过监控沿途寻找,发现该女子在微山湖畔边界处失去踪迹。大屯派出所接到协助寻人通报后,迅速展开调查。“我们调取现场社会面监控,逐一详细寻找,在女子走失72小时后,成功找到人。”房建介绍,这样联动办案的事例数不胜数。
微山湖湖西大堤上有苏鲁两省分界牌,地上竖着沛县与微山县分界石碑。附近的道路有个急拐弯,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双方警力巡逻时都格外注意。房建说,巡逻时都要来到这边,所以不时会在这里遇到弟弟房栋。
西平镇有9000多人口,大屯镇则有40000多人口。西平镇商业街是附近较大的商品集散地,人员流动比较大。不少大屯镇的百姓到西平镇做生意、生活,中间发生的纠纷、案件,双方派出所经常共同办理。
有一次,房建办理一个案件中,有一名证人是西平镇人,警方需要确定证人身份无误。于是,房建直接联系弟弟房栋,希望协助调查。分管户籍的房栋很快帮忙明确了证人的具体情况,助力案件快速结案。
从警工作中,房建不仅是“兄弟警”,还是“夫妻档”。他的妻子李平是大屯派出所一名辅警,破案抓凶雷厉风行,善于散打、跆拳道,妥妥的“女汉子”形象。“双警家庭工作总是很忙,经常会出差,幸好孩子们都省心。”李平说,儿子在微山县第一中学上高一,女儿在沛县汉城国际学校上初一,孩子们都住校。
大屯派出所辖区人口众多,每天繁琐的警务不断。房建除了到现场办案,还要沿街面治安巡逻。自2015年以来,房建连续三次获评沛县优秀公务员,两次获评人民满意警察,受沛县县委、县政府表彰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弟弟房栋同样工作出色,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被评为微山县优秀公务员,2019年5月被微山县委、县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2021年2月获得济宁市公安局嘉奖。
“现在工作忙,不常回去看望99岁的爷爷,以及常年患病的父亲。”房建说,对家人总是亏欠很多,不过让自己欣慰的是,刚上高一的儿子受父母从警的影响,立志要报考公安院校。
2月3日上午,房栋在湖西大堤出警时又遇到了同样是出警的哥哥房建。处理完警情后,兄弟俩站在边界牌边还不忘沟通两地的治安协作。“这个元宵节,咱俩都在岗,都不能回家了,记得给爸妈打个电话。”房建临别前匆匆交代。(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